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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领导: 副部长、一级巡视员:万珍丽(新闻发言人) 副部长:阳万雄 一级巡视员:秦少相 二级巡视员:李 华 部门职责: 负责工会宣传教育工作;参与有关职工思想、教育、文体工作方针政策的制定;负责制定工会宣传教育工作规划;负责劳动模范典型事迹的宣传;负责组织协调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宣传;负责工会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;调查研究和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;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络和工会新闻发布工作;指导工会新闻、出版和中国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的工作。 机构设置: 宣传理论处 职工教育处 新闻处 文体处 综合处 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: (010)68592087 (010)68592063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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